5年建40个国家级海洋保护区 提升海洋防灾能力
发布时间:2017-06-09浏览量:3505

       近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十八大以来,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各领域成果丰硕。目前,全国海洋环境监测机构总数达235个,近5年新建国家级海洋保护区40处,累计修复岸线190多公里,修复海岸带面积6500多公顷,修复恢复滨海湿地面积2000多公顷。2017年,国家海洋局还将组织实施国家海洋督察制度,开展常态化海洋督察。

       据介绍,五年来,我国海洋环境监测评价业务体系不断发展完善,逐步形成了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海洋环境监测机构体系,新建30个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全国海洋环境监测机构总数达到235个。

       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近5年新建国家级海洋保护区40处,先后批准建立24个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将全国30%以上的管理海域和35%以上的大陆岸线纳入红线管控范围。

国家级海洋保护区

       海洋能方面,国家海洋局编制印发我国首个海洋能发展五年规划《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旅游规划》。设立海洋能专项资金,投入超过10亿元,拉动社会投资8亿元,支持100多项海洋能项目,形成50余项海洋能新技术、新装备。

       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自2007年实施以来,在海洋生态领域设立了近岸海域和排污口环境污染监控、海洋生态效应监测与评价、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7个技术方向,启动56个项目。通过专项实施,海湾典型生境修复、生态灾害防控、生态红线区划和海洋离岸网箱养殖等技术取得了重要成果。

       此外,海洋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沿海有9个省219个岸段完成了警戒潮位重新核定工作;各级海洋部门修订完善了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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