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支持利用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
发布时间:2017-11-22浏览量:3118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支持利用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对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投资主体给予奖励,通过盘活利用空闲农房,促进乡村旅游规划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一、鼓励空闲农房多渠道开发利用

       《意见》指出,支持利用空闲农房,兴办农家乐、民宿客栈、乡村酒店、休闲农庄、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农事体验中心、乡村康养中心等,配套开发山水人家、采摘篱园、欢乐粮田等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产品,打造特色乡村旅游目的地和乡村旅游品牌,延伸产业链、消费链、价值链。依托空闲农房,策划储备一批乡村旅游项目,纳入各地招商引资项目库并多渠道开展招商推介。

       鼓励农民利用自有住宅经营乡村旅游或将空闲房屋以入股、出租等方式,长期委托第三方统一经营,获得经营性或财产性收入。鼓励市民、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租赁空闲农房,创办乡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休闲农业、乡村酒店、创客中心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社会资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合作与联合,发展乡村旅游共同体和农产品、手工艺品生产加工联合体,带动农民增收。鼓励国内外品牌管理公司进驻农村,实施连锁经营。引导乡镇、村利用空闲农房开办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

       二、完善乡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

       《意见》要求,规范提升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的空闲房屋开发质量和水平,加快利用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大别山区和旅游扶贫重点村空闲房屋,有序推进城市近郊、交通干线或风景道沿线村庄空闲房屋利用,积极支持皖北地区因地制宜改造利用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

       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 ,加快旅游交通标识牌、游客中心、停车场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完善水、路、电、气、网、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通过PPP、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厕所及污水处理、停车场、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由第三方提供乡村旅游垃圾处理、环境整治等公共服务。

       三、对盘活空闲农房经营旅游的将给予补贴

       此外,鼓励各地对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将盘活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工作纳入省级旅游发展资金分配因素,采取后补助方式,加大支持力度。

       对社会资本、高校通过盘活空闲农房,提供低成本创业场所,按照实际孵化企业户数给予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利用空闲农房创办乡村旅游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对市民“下乡”租赁空闲农房经营乡村旅游的,优先安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按规定给予补助,经营者及其职工可在当地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子女可按规定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

乡村旅游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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