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创建A级旅游景区环评报告说了算
发布时间:2017-07-26浏览量:2733

       近日获悉,四川省省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区域类型在创建A级旅游景区时,在资源评审时必须提交省市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近日,省旅游发展委明确,要关口前移,把环境评估作为A级旅游景区创建的前置条件,确保旅游项目和旅游活动符合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定要求。

       据省旅游发展委统计,四川省拥有自然保护区168家,其中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和管理123家,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和管理45家;A级旅游景区440家,其中5A级12家、4A级200家、3A级及以下228家。而自然保护区内属于旅游主管部门评定和管理的A级旅游景区占自然保护区总数的20%,总体水平不高。

       自然保护区的美丽风景让游客向往,但环境保护更加重要。省旅游发展委明确提出了对自然保护区中A级旅游景区的各类专项旅游规划,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前置开展规划环评工作,按程序审批,有效解决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的矛盾,坚持保护优先,可持续利用。其中,5A级旅游景区需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环评报告,4A级旅游景区需市州主管部门出具环评报告,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需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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